发布时间:2024-11-15 17:00:50 作者:小编 点击量:
近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了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来看详情↓
坚持产业导向,建立支撑科技成果早期发现、概念验证和技术转移的全链条运营服务平台,串联成果转化“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筛选具有商业化潜力的创新创意和成果,开展技术可行性验证、市场可行性评价,衔接IP管理、转化课堂、技术投融资等技术转移服务。
2.实现不少于5项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增值不少于2亿元(含技术合同交易、吸纳投融资、衍生公司估值等);
3.新增全职或兼职技术经理人数量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技术转移方向高级职称的技术经理人不少于1人;
1.已组建1年及以上,且基本形成可行的运营模式,需提供不少于10项的前期已开展概念验证的成果清单;
3.有一定规模、来源稳定的概念验证资金,项目申请时单位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
6.具有专业化、分工合理的技术转移机构(部门),自主搭建或联合外部技术转移机构共建概念验证成果运营团队;鼓励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单位建设。
建设内容:支持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开展IP管理、转化路径设计、技术投融资、成果对接、法务与商务谈判等服务。支持聘用和培养优秀技术经理人(团队),引导其全程服务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和孵化。
1.促成技术合同交易额或吸纳投融资到账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vwin·德赢全站,促成科技成果转化数量不少于5项,其中服务本地孵化转化不少于3项;
1.上年度促成技术合同交易额超过500万元,或促成科技成果孵化公司不少于1家,推动公司获得实际到账的投融资超过1000万元;
3.推荐优秀技术经理人(团队)数量不多于3名(1名优秀技术经理人、2名骨干成员),其中优秀技术经理人专职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优秀技术经理人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
4.单位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落实一定比例资助经费用于优秀技术经理人、骨干成员聘用和培养成本;
5.鼓励参与2023、2024年度科技成果直通车、创新挑战赛等国家或本市成果转化活动的机构申报。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10.申报单位应提交《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报告填写地址详见可行性方案附件要求)。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vwin·德赢全站,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10月31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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